看到了不久前推出的 CW 条件相不错,所以决定把 CT 卖出,转持 CW。
简单做个比较:
* 溢价、杠杆,以 母股价为RM16.30 计算。
结论: 与 CT 相比,CW 的执行价与杠杆较高,期限长了6个月,溢价 只高了 1.5% 左右。
x x x
实际操作情况:
换马前状况:
这次换马操作的结果,是把持有的 Call-Warrant 届满日期延后了六个月(从2013年8月推到了2014年2月),代价是多承担 < 2% 的溢价。
由于 CW 杠杆较高,这次在几乎没有降低现金比例的情况下,提高了所对应的母股数量,算是间接加码了Public Bank,希望能藉此弥补一些溢价上的损失。
为组合预留 50% 现金,以备市场调整时仍有本钱将组合延续下去。此次的 CW 预算持有到届满,当然若遇到更好的 call-warrant 则会提早换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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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做个比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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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 与 CT 相比,CW 的执行价与杠杆较高,期限长了6个月,溢价 只高了 1.5% 左右。
x x x
实际操作情况:
- 卖出 28000 股 CT。
- 买入 56000 股 CW。
换马前状况:
- CASH: RM8228。
- PBBank-CT: 28000股,市值 RM8120。(对应 4000 股 pbbank,溢价0.2%,)。
- Cash:Call-warrant 的比例为 50%:50%
换马后状况:
- CASH: RM7863。
- PBBank-CW: 56000 股,市值 RM8400。(对应 8000 股 pbbank,溢价 1.7%)
- Cash:Call-warrant 比例为 49%:51%
这次换马操作的结果,是把持有的 Call-Warrant 届满日期延后了六个月(从2013年8月推到了2014年2月),代价是多承担 < 2% 的溢价。
由于 CW 杠杆较高,这次在几乎没有降低现金比例的情况下,提高了所对应的母股数量,算是间接加码了Public Bank,希望能藉此弥补一些溢价上的损失。
为组合预留 50% 现金,以备市场调整时仍有本钱将组合延续下去。此次的 CW 预算持有到届满,当然若遇到更好的 call-warrant 则会提早换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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