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,我的这个组合中卖了五只股:Advpkg,tafi,sjc,Lysaght,UMS。
.检讨 Advpkg 和 SJC 的卖出。
Advpkg 在 72sen 时卖了。就在我卖了不久,公司就宣布派发 4.5 sen 股息(免税!)。后来股价很快突破 80 sen,最近还来到RM1.00 左右了。
SJC: 也是卖在 72sen 。它的股价在这附近波动一阵子,后来就回跌至 50sen ~ 65sen 之间。目前没有打算买回,除非它跌落至50sen 以下。
比较一下这两项投资是蛮有趣的。它们的相似点蛮多: 我当初的买价都是在50 多sen,且都是以低于公司每股现金的价格买入。两家公司都有丰厚的现金、零负债、有稳定的盈利与股息记录。卖价也都在72sen。可在我卖了以后,它们的股价却一升一跌,大相径庭。
由此,可以作个“事后诸葛亮”式的结论: SJC 卖对了,Advpkg 卖得太早了。。。
从回酬率方面来看,也可以(马后炮的)说:“太早卖出 Advpkg”。。。
我投资 advpkg 共历时 14个月,annualized 回酬率约为 30%p.a.,而投资 SJC 的回酬率则为 42% p.a.。或许,以后我若再遇到类似 advpkg 和 SJC 的投资,应该把回酬率目标设在 40% p.a.,就可以避免重范错误?
我尝试找出两家公司的差别。首先,在这过去两年里它们的盈利发生了变化: Advpkg 表现出非常稳定的盈利能力,EPS 没有受到所谓金融危机的影响,而 SJC 的盈利则大幅降低,来到亏损边缘。也许这是影响它们往后股价走势的一个原因。其次,从(税后)股息方面来看, Advpkg 比 SJC 稍微高一点点。
以后,或许应该把 PE 和 DY 作为卖出策略的参考数据之一。还有一点就是它们的股票交易量。当初我买入 advpkg 和 SJC 时,它们都是成交量非常低的股票。可后来 Advpkg 有了很大的改善。(我在想,这会不会与 tan81 的推荐有关系?)。而 SJC 呢,依然属于无人问津之列。无论如何,我暂时也还想不到该怎样把“交易量”加入我的买卖策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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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讨 Lysaght 的卖出。
在 99 sen 卖了 Lysaght 是个明显得错误。不得不承认,当时的卖出是有市场绪的影响。由于个人预测大市将会回跌,从而期望可以卖了后以更低的价格买回。
虽然,在 lysaght 的投资也取得了 25% pa (annualized) 的回酬率。但卖出价格只比当初的买入价(85sen)高了一点点,且比当时的 net-working-capital per share 低了近 20%,卖出 lysaght 似乎不符合本组合的投资理念。
从盈利和派息方面来看,金融危机期间,lysaght 盈利不跌反升,股息也成功维持在每年 5 sen (免税) 水平。以我的卖价计算,当时 Lysaght 的本益比不到 5 倍,周息率也有 4%,是蛮具吸引力的。
我卖出后,lysaght 股价就一直升到今天的 RM1.40 附近,比我的卖价又高了 40%。。。真是暗槌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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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讨 Tafi、UMS 的卖出。
Tafi 是卖在相当于其 net-working-capital per share 的价格。这两年,Tafi 股息方面有下跌趋势,2009年的盈利下跌很多。还好的是,每股现金却扔维持在 30 sen 多的水平。
当初买入 tafi 时,margin of safety 不高,买价等当于其 net-working-capital 的 80%多一点。卖出后取得的回酬率,也有 20%p.a. 左右,已经算不错了。暂时来说,还不觉得这次卖出 Tafi 的有什么失误之处。未来短期内也应该不会考虑重新买入 tafi,除非它股价跌破 30sen。
我在 RM1.14 卖掉了UMS。到目前为止,它的股价依然在这个价位左右波动。 其实,这个价格相当于其 net-working-capital 的 80%多,股价应该还有上升的潜能。而且,UMS 的本益比只有 6 倍左右,盈利能力在最近两年似乎都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打击,股息不也会太差。
然而,因为买入了 Triumpl,我还是决定卖了UMS,以降低整体组合的风险。往后如果 UMS 再升,也只好暗槌了(到时候再来检讨一下我的风险管理策略)。无论如何,由于当初的买入价格很低,我在 UMS 的投资(annualize 后)取得了近 60% p.a. 的回酬率。从这点看,此项投资应该是无可挑剔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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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。
组合中,有两个还没卖出的股项的回酬率仍不大理想 —— Sbagan 和 Kimhin。它俩有个共同点,就是我当初买入时曾作过一些计算上的调整,把它们的一些固定资产重新归类为 current asset。现在看来,我的这种做法需要检讨。
以后,在选取 net-working-capital 股项时,我会暂时避免 “把资产重新归类” 的做法。。。无论如何,Sbagan 和 kimhin 将会继续留在组合中。说不定观察多一两年,会有不同的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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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当初我为每个股项都设定 20% p.a. 的回酬率目标,这做法有欠妥当。
由于组合中会有一些股项的表现达不到目标,其它股项就必须取得更高的回酬,才能使得整体组合的回酬率达到 20% p.a.。而且,有些时候组合中还会有一部分现金没有投入任何公司。因此,为个别较优质的公司,应该设定 30% 或以上的回酬率为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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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:
- 以后选股,不把资产重新归类。
- 把 PE、DY 加入作为卖股策略的参考数据之一。
- 对于个别股项(尤其是优质股,如零负债、盈利稳定、低 PE 。。。),把目标回酬率提高到 30% p.a. 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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