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两年前,我开始逐步建立我的 net-working-capital 投资组合。
本来,根据 graham 的建议,此投资法的入场策略为: 以低于net-working-capital 的三分之二 (约 67%) 之价格买入股票,并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。
当初,由于没有这方面的经验。我没有足够的信心能找到足够多符合条件的公司,因此我把选股条件放低,只要股价低于 NWC 就可以入选。(请看:《我建立 Net Working Capital 投资组合的过程》)
另外,我虽有了进场策略(买股方面没有什么问题),却而没有一个清楚的退场策略,以至于在股价上升后,会犹豫该不该卖。两年来,在卖股方面也犯了些错。可见,没有退场策略的投资系统,是不够完善的。
结合了过去两年来的经验,我对此 NCW 策略的信心不断的在累积。今决定为它建立一个新的、更完善的架构,作为以后买卖交易的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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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股买入策略:
- 买价低于 NWC 的 70%.
只此一个标准。
这是为了让此投资策略尽量简单化,不要太多的参数。另外,计算方面我觉得不需要太精确,因此我把 graham 建议的三分之二,取近似为 70%。其他数据,如 PE、DY 等我也会去分析,但不是决定性的准绳。
当然,那些面对亏损的公司、管理层诚信有问题的公司、有假账疑虑的公司。。。等等,一律不买。
经过两年的经验,我不再认为要找到符合 70% NWC 的公司是很难的了。最重要是自己要勤劳搜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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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股卖出策略:
仍然以 NWC 为主要参数。
由于卖股方面没有充足的经验和信心,我希望能够有弹性一点。暂定策略如下:
- 若买价够低、回酬率不错,卖价最低可去到 NWC 的 80%。
- 股价超过 NWC 的 120%, 即卖。
- 持股超过四年,卖。
设定最低卖价的理由很明显:如果股价低于 80% NWC,该股应该是在我的买入观察名单内,而不是卖出。其实,理想的卖价应该是至少相等于 NWC。但想到有些股项的素质可能不太好(如高 PE、低 DY),股价长期被低估的可能性行很高;因而,如果在 80% NWC 卖掉也能取得不错的回酬的话,不妨套利。
至于最高卖价方面,既然我这个投资法是以 NWC 为主,股价脱离 NWC 太远的话,就已偏离了这投资法的原则,所以选择套利离场。
由于卖价方面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(NWC 的 80% ~ 120%),我需要以其它数据为参考。暂时来说,设定两个辅助策略。
- 以 PE、DY、资产健康程度。。。等等,调整目标卖价。
- 以回酬率作为参考。
希望再过几年,我能把这一堆卖出策略弄得简单一些。。。
.回酬率目标:
- 整体组合的目标回酬率为 25% p.a.
- 组合内的个股目标回酬率,最低 30% p.a.。
个股回酬率目标,依个别公司的买入价、PE、DY 等进行弹性处理。如:素质不错的公司,回酬率目标可设为 60% p.a. 或更高。
两年前,我为组合设下的目标为 20% p.a.,这是 Walter Schloss 在其五十年投资生涯中所取得的成果。而最近我醒悟到一点: 美国有 capital gain tax,而我国却没有。因此,相同的策略如果用在这里,组合的回酬潜能应该更大一些。所以我把目标提高了 5% p.a.。
.组合风险管理:
- 任何个股在买入时,占投资组合的比重不得超过 15%。理想情况为 10% 或以下。
- 尽量不要投资在两家相同行业的公司。若真无其它选择,同一行业比重也不得超过投资组合的 20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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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今开始,我的 NWC 投资组合的所有买卖,将会依循着以上的策略来进行。
此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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